近来,东阳日报《每日聚集》栏目报导了市区部分路途公共泊车位被“广告车”长时间强占的现象。
通过前期摸排确定,9月8日上午,记者跟从市归纳行政法令局作业人员来到江北大街,对部分广告车进行整理。作业人员黄瑞骐和记者说,依据《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规则》,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泊车泊位继续停放超越30日的车辆,交警、归纳行政法令等有关部门将责令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期限驶离,逾期不驶离或没办法联络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有关部门会统一将车辆转移至指定场所。被整理的这几辆广告车,都是法令人员事前联络过车主,但车主未尽到驶离责任的。
别的还了解到,此类广告车辆不只长时间强占公共泊车位,车身四周设置野外广告的状况,也触及嫌疑违背法令。《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野外广告设备应当契合城市容貌规范。假如车主在收到有关部门责令期限整改的要求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撤除的,也将遭到罚款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市区首要路段的日常巡查,继续展开违规车体广告及‘僵尸车’整治。”黄瑞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