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盈仄,寒来暑往。本年是新中国建立75周年,75载沧桑历练,75载风雨兼程,人民法院随共和国一同生长,成为新中国兴起开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
今日,让我们跟从一组充溢回想的老照片,一同走进泉州法院的斗争史,感念光辉年月,拨动韶光齿轮。
晋江区专员公署正式建立,专署内设司法科,担任司法作业,处理诉讼案子,为其时审判组织。司法科共有人员10人,辖晋江、南安、同安、惠安、安溪、永春、莆田、仙游、金门(待解放)等九县。
建立全区第一个人民法院即泉州市人民法院。同年10月,各县司法科连续改设为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法院晋江分院改为晋江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组织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司法行政科、秘书室,全院共有干警15人。同年5月,院址迁往镇抚巷36号。
根据地改市体制改革,晋江区域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泉州市人民法院更名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1959年晋江区域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司法先进作业者合影
1984年12月,泉州市人民法院(即鲤城区人民法院前身)全体干警身穿制服在开元寺合影
1984年12月,泉州市人民法院(即鲤城区人民法院前身)干警在东街362号旧院址前合影
回忆往昔、不负年光光阴,展望未来、砥砺前行。变的是年月和容貌,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新征途上,泉州法院人必将接续斗争,不断书写愈加光辉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