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功能【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打印】【关闭】
大洋网讯 保安队伍的好坏关系着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否,关系着整个城市的治安状况的优良与否。在有限警力的情况下,保安成了社会治安管理不可忽视的队伍。
今日(12月8日),就加强保安队伍建设问题,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何桂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据何桂复介绍,1984年12月18日,我国第一家保安服务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成立了后,一种新型的群防群治组织——保安队伍开始在广东省发展起来。广东省的保安队伍从一开始,就分为两种组织运作模式:一种是成立保安服务企业,另一种就是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自建的内部保安队。至2002年底,全省共有保安服务企业94家,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达8.7万多人。
据统计,保安公司保安仅在2002年就抓获现行嫌疑犯17335名,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万元。并且在保安队伍中英雄事迹不断涌现,去年以来,广东省就有3名保安员勇斗歹徒壮烈牺牲,他们是深圳市罗湖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程波、深圳市蛇口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曹波和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湛国辉。又有2名保安员为抢救落水的群众而英勇献身,他们是深圳市南山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李小勇和广州市天河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高增玉。
何佳复对记者说,保安的职责范围只能是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保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等。他强调,保安组织不是执法机关,保安员不是执法人员,他们都没有执法权,没有盘查、搜查、扣押、罚款等权力,也没有其它特权。
何佳复说,对近期新闻媒体报道的“保安”打人事件应实事求是地看。保安打人的行为是令人深恶痛绝的,公安机关对打人的保安员依法处置、严惩不贷,注销其资格证,将其永远清除出保安队伍。然而从另一个方面看,目前,除了真正的保安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的非保安人员从事类似保安的工作,如一些商场的“防损员”、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员”、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安全员”、“内保员”等。据统计全省此类人员超过10万人。
传媒所披露的所谓“黑保安”、“恶保安”充当打手,违法犯罪的事件,绝大部分是此类人员所为。如今年广州市发生的几起所谓小区“保安员”打人事件,经调查都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人员所为。
区分是不是保安员,首先是看他的服装标志,保安服务企业的保安员穿着全国统一、灰色的服装,佩带有“保安”标志;内部保安组织的保安员穿着全省统一、海蓝色的服装,佩带有“广东省内部保安组织保安”的臂章标志。其次是看他胸前有无挂“保安员上岗证”,保安员上岗证由公安机关制发,保安员上岗值勤时必须挂在左前胸。(南方网记者唐莉娜通讯员肖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