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假如工装是为办理人员或出售人员购买的,用于他们日常的作业活动,那么应别离计入“办理费用-劳保用品费”或“出售费用-劳保用品费”。
3.假如工装是福利性质的,比方公司为员工供给的一致制服,且未要求员工在作业时有必要穿戴,那就能计入“办理费用-福利费”或“敷衍福利费”科目。
出售费用是指企业出售产品和资料、供给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含企业在出售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产品维修费、估计产品质量保证丢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出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出售安排(含出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员工薪酬、事务费、折旧费等运营费用。企业产生的与专设出售安排相关的固定资产修补费用等后续开销也归于出售费用。
办理费用是指企业为安排和办理生产运营产生的各种费用,包含企业在筹建期间内产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办理部门在企业的运营办理中产生的以及应由企业一致担负的公司经费(包含行政办理部门员工薪酬、物料耗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行政办理部门担负的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含董事会成员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延聘中介安排费、咨询费(含参谋费)、诉讼费、事务招待费、技能转让费、研讨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