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和谐最基本的要求和条件,就是相互尊重,否则就会引来一些麻烦和纠纷。尤其是未经别人同意对别人或发布,这样都是侵犯权利的行为,涉事者都应该为之承担责任。
近日,有网传视频爆料,220斤女孩穿小裙子去酒吧被工作人员调侃你们要的制服诱惑,女孩维权,对方:都道歉了还想怎样?
就本事件而言,酒吧工作人员的做法,显然有很大的问题。对人、发布、调侃和取笑,这是对人极大的不尊敬和侮辱、侵权。酒吧方面不但应该道歉,而且或许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女孩方面,如果对对方进给予道歉不能接受,那么应依,通过警方和司法途径等处理问题,而不是自己去和对方过多争执和理论。当然,至于经济赔偿,也要依法依规进行索赔,争吵没用。
据称,女孩220斤,和弟弟一起去酒吧,结果却被酒吧工作人员视频,恶意贬损做不当评论,更可气的是,还发到了社交动态上,并增设文案你们要的制服诱惑。
女孩表明了自己穿着自己很喜欢的小裙子,难道自己有什么错了吗?女孩发现被并上传网络和被调侃后,找到酒吧,酒吧工作人员则表示: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么着,妹妹你一直不依不饶。并表示酒吧暂时还对事件没有给她回应。
在爆料的视频中,酒吧工作人员对女孩还说:是的,我伤害你了,可能你心里不得劲,但你也一样伤害我了。
店方的态度,显然不那么让人可接受。难道做错事,道歉就可以摆平一切?没经过人家同意,人家了,自然是伤害人家了,但是店家工作人员说女孩也一样伤害到他,这是啥意思?他受到了怎样的伤害?
再者,即便是他受到伤害,也是自找的,是他侵犯别人给我们自己所带来的后果,自己的损失并不能和被者的损失扯平和抵消。所以,店家依然应该为此承担必要的责任,如果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也要付出相应代价。
人家去店里消费,穿什么是人家的自由,无论如何,店家都不该对人家,更不该发到网上,发表一些侮辱人的言语。
酒吧工作人员对人家的身材、服装的轻浮态度和做法,我觉得任何人都不该接受,也不能容忍。
有网友说,在公共场合,还担心被拍吗?我觉得这样的观点有很大问题,试问一下,如果自己的家人被拍呢?退一万步讲,被拍到也无所谓,关键是不应该将人家发到网上,更不应该用制服诱惑这样的羞辱性词汇。
错了,道歉自然是必然,但是否被原谅,还要看被侵权方,不要认为别人不依不饶,要明白,是自己先做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很难被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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