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评选赞誉作业有关法律法规,为充沛发扬民主,广泛承受监督,现将拟提请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赞誉的30家“宁夏优异非公有制企业”和20名“宁夏优异民营企业家”及备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目标有贰言,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作业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状况应客观实在,请奉告或签署自己实在名字和作业单位,并供给证明资料,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应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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